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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工学院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发布人:茅杰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8日    阅读次数:3953

 

安阳工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八大古都之一的河南省安阳市。学校始建于1983年,是河南省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是全国第9所、河南省第一所培养飞行员的高校。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3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进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学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制定安阳工学院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学院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授予学位

招生计划

机械工程学院

080203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工学

150

外国语学院

050201

英语

文学

150

二、 招生对象与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心健康。

2.取得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2021-2023年普通高校本科尚未就业的毕业生。

3.第一学位专业与报考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虽同属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

4.招生专业报考要求

1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第一学位专业修读过高等数学、大学物理课程。

2英语专业:大学英语四级要求达到425分、第一学位专业修读《大学英语》四个学期的成绩均在65分以上。

5.体检要求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考生须在提交报名材料日期前5日内进行常规体检(包括身高、体重、视力、色盲、色弱、胸透等项目),并作为报名材料提交。

三、报名办法

1.520日前,请考生将报名表及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aygxyzb@163.com。考生报名时应认真浏览报名条件,并按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一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专业,逾期报送的报名表视作无效。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我校将通知其本人到安阳市招生办公室完成第二学士学位网上报名和数据采集工作,信息采集时间另行通知。

2.考生须准备以下材料:

1)安阳工学院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表电子版、扫描件(须考生本人签字);

2)第一学士学位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

3 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5)本科成绩单;

6)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单;

7 体检报告扫描件;

3.申请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符或不按要求提供材料的将取消初审资格,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试与录取

面试组专家审核考生的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未接到面试通知的考生即报名材料未通过审核,无面试资格。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实行网上面试,考生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所有考生参加面试的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的一天内,会在安阳工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安阳工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根据考生考核的成绩,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学校将预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凡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不能提供者将被取消其入学资格。已录取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和在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无故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学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安阳工学院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录取资格复查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五、培养与毕业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不延长学习年限),全日制学习,学生信息纳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学籍注册。

2.第二学士学位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原则上不安排专业实习,参照《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相关要求制定专门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

3.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发给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4.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5.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第二学士在校期间,不得转专业。

六、组织与监督

1.在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招生工作。

2.学校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操作过程的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检部门投诉电话:0372-2909369

七、其他说明

1.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报名、材料审核和考核不收取费用。

2.安阳工学院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事宜和举办辅导班。

3.本简章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简章公布后,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4.本简章由安阳工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黄河大道大学生事务中心二楼招生咨询服务大厅(B02-212

电话:0372-2909887(招生咨询)

      13903723714(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咨询)

      0372-2592010(英语专业咨询)

邮编:455000

文件附件:点击下载附件:安阳工学院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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